要闻|会议公报:北京常德企业商会财务管理规定

2020-12-23
新闻来源: 北京常德企业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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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北京常德企业商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常德企业商会财务管理规定》,明确了财务制度安排,现予以公布,请全体会员遵照执行。全文如下:


北京常德企业商会财务管理规定
  
为规范本商会经费的使用,使本会的各项经济活动有章可循,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会计制度》的规定和本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一、本会财务工作职责

(一)本会的财务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做好现金、票据、账目的管理以及依法纳税工作。

(二)秘书长负责编制本会年度收支计划,报会长办公会议审议,提交理事会审定,并组织贯彻执行。

(三)负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会计核算和监督以及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全面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的增、减值和变动情况。

(四)根据本会的收支情况,按月、季编制财务报表。月财务报表分别报会长、秘书长;半年财务报表报理事会,年度财务报表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

(五)负责应收款、应付款和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以及日常经费报销工作,并做好清算拖欠款及催收工作,保证资金的完整、安全。

(六)按规定接受财税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对财务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财务审计工作。

(七)负责保管会计档案以及固定资产等资料。

二、本会经费的管理

(一)商会经费开支按照预算在先,开支在后的原则进行。每年的费用开支情况须向理事会报告。

(二)报销手续。凡一切合法报销凭证必须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名,并注明原因及用途,经会计人员审核后报秘书长和执行会长审批。

(三)审批权限由商会理事会审议核定。

(四)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由会计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

(五)因公出差需借款的审批权限由本会理事会审议核定。

(六)会员会费按照地方分会30%,商会70%比例进行分配用度。

(七)各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商会的补贴款项(包括招商引资活动经费、项目补贴、专项基金等)按照地方分会80%,商会20%比例进行分配用度,各分会在总量额度下,对补贴款项可以用于酒水支付等用度。

(八)会员接待活动无外宾参与餐费标准为130元/人,有外宾参与餐费标准为:180元/人。酒水自理,超标部分自理。

(九)涉及费用报销的所有会员活动,均需提供现场照片,形成活动报道,经得起历史检验。

(十)本会会费收取及财务收支情况每半年向所有会员公示。

三、本会人员工资及福利

(一)本会秘书处专职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二)聘任制的秘书长工资福利由理事会研究决定。

(三)本会聘用专家的聘金参照相关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临时聘用人员的聘金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由秘书处拟定后报会长批准。

(五)经有关部门批准在本会兼职的国家公职人员不得在协会领取薪金。

四、本会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采购、维修与改良、调拨、移交、报废、处臵及盘点等。

(二)本会秘书处是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和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包括:编制固定资产目录,设立固定资产卡片,办理固定资产的申购、验收、移交、报废、处臵等手续,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定期与财务人员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确保固定资产账、卡、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是固定资产使用、保管、维护的直接责任者,应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合理使用固定资产,避免人为损失。

五、本会旅差费用的管理由本会理事会审议核定。

六、凡应享受假期,因工作需要未能休假经批准的专职人员,按国家有关政策发给假期工资。

七、商会资金一律不得外借。

八、本会经费独立,不与任何单位混管商会,财务会计和出纳必须分开,账目必须日清月结。

九、本制度经北京常德企业商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北京常德企业商会
                                         202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