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号 | 最高法下发涉企法治环境通知,提审顾雏军张文中两起涉产权刑事案件

2018-01-04
新闻来源: 北京常德企业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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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下发通知,释放一个强烈信号!

2018-01-02  视觉中国


最高人民法院1月2日公布《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释放出人民法院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强烈信号。


△图/视觉中国


《通知》是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的具体举措


  2017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公布,明确提出要“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依法保护企业家的财产权、创新权益、自主经营权等权益。


   “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每年审理大量的涉企业家的各类案件,在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家创新创业良好法治环境方面负有重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颜茂昆说,《通知》就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的具体举措。


只要不违反刑事法律的规定,不得以犯罪论处


  当前,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的现象仍然发生,这是企业家们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


  最高法在《通知》中提出,对企业家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创新行为,只要不违反刑事法律的规定,不得以犯罪论处。对于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民事争议,如无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不得作为刑事案件处理。


处理企业犯罪,不得牵连企业家个人合法财产


  颜茂昆指出,还要严格区分企业家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是违法所得的,不得判决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严格区分企业家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在处理企业犯罪时不得牵连企业家个人合法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 


政府因换届等违约,依法支持企业合理诉求



  《通知》明确提出了进一步加大审判力度、强化企业家合法权益保障的具体措施。其中:


针对企业家反映的某些地方政府违约的问题,最高法要求妥善认定政府与企业签订的合同效力,对有关政府违反承诺,特别是仅因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原因违约、毁约的,依法支持企业的合理诉求


对于确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导致当事人签订的民商事合同不能履行的,依法支持当事人解除合同的请求;


对于当事人请求返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投资款、租金或者承担赔偿损失责任的,依法予以支持;


对企业财产被征收征用的,要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公平合理补偿。


银行变相收取高息,参照民间借贷利率标准处理


  在知识产权和自主经营权方面,《通知》强调,要依法保护企业家的知识产权和自主经营权。


  要加强金融审判工作,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以不合理收费变相收取高息的,参照民间借贷利率标准处理,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切实纠正涉企业家产权冤错案件



  《通知》要求,要努力实现企业家的胜诉权益,切实纠正涉企业家产权冤错案件


  要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同时,对已经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义务或者申请人滥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要及时恢复企业家信用。


  要进一步加大涉企业家产权冤错案件的甄别纠正工作力度,依法及时再审,尽快纠正,并及时启动国家赔偿程序,依法保障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近日,最高法决定对原审被告人张文中诈骗、原审被告人顾雏军虚报注册资本等三起重大涉产权案件进行再审。据了解,案件纠正以后,人民法院将依据国家赔偿法,启动国家赔偿程序,依法保护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纠正一起错案胜过制定一沓文件。我们相信,对确有错误的涉产权案件特别是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产权错案进行再审,必将进一步增强广大企业家的财产财富安全感,稳定企业家的预期,对推进当前正在进行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颜茂昆说。



人民法院决定依法再审三起重大涉产权案件 两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提审

2017-12-28 罗书臻 



  2017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人民法院依法再审三起重大涉产权案件。


  原审被告人张文中(原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一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3月30日作出终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张文中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认定被告人张伟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认定被告单位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三十万元。原判生效后,原审被告人张文中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21日以(2015)冀刑监字第156号驳回申诉通知书,驳回其申诉。2016年10月,原审被告人张文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审被告人张文中提出的申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三)项规定的重新审判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提审本案。


  原审被告人顾雏军(原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扬州科龙电器有限公司、顺德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的董事长或法定代表人)虚报注册资本,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资金一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3月25日作出终审裁定,认定被告人顾雏军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六十万元;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八十万元。2012年9月,顾雏军在刑满释放后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2013年1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将顾雏军申诉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2014年1月1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顾雏军申诉立案审查。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顾雏军申诉进行审查期间,顾雏军继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审被告人顾雏军提出的申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三)项规定的重新审判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提审本案。


  李美兰与陈家荣、许荣华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纠纷一案,李美兰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该院再审认为,本案原一、二审判决基本事实认定不清,案涉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存在低价转让情形、股权受让人是否存在恶意等其他事实亦有待进一步查清,且再审期间出现了关联案件仲裁裁决被撤销、法院立案受理股权转让协议撤销之诉等新情况,为彻底查清本案事实,依法公正处理,裁定撤销了原一、二审判决,指定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对于张文中案,将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提审;对于顾雏军案,将由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提审。最高人民法院将依法组成合议庭,以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上述两案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审理。


记者:罗书臻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